鄭州辦理公積金需要交多少手續(xù)費?
1.需要向評估機構繳納評估費。申請人到公積金中心申請***,然后需要提交評估報告,就需要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然后繳納費用,費用為評估價值的千分之三收取,并且最低收費為300元,最高只收1500元。
2.擔保費。辦理公積金***時,需要提供有效的人保,擔保費收費標準為***額度的千分之三,,并且每次最低收取300元,不過信用好的人會有優(yōu)惠,最低可享受9.5折。
鄭州公積金每年可以取多少?
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本人及配偶的提取總額不得高于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50%。市區(qū)內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4000元,縣(市)和上街區(qū)本人及配偶每年度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14400元。
鄭州雙邊公積金最高是多少?
根據(jù)鄭州市的官方規(guī)定,個人繳存比例為5%,單位繳存比例為5%,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shù)為42000元,即每月最高繳存額為2100元。如果個人月薪超過84000元,則還需按照84000元的月薪進行繳存,而不是按照實際月薪計算。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具體以當?shù)毓俜揭?guī)定為準。
河南省省直公積金基數(shù)2021年?
公積金2021年新政策:
1、繳存比例。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
2、繳存基數(shù),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3、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繳存比例低于5%或者暫緩繳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待企業(yè)經(jīng)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恢復繳存、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4、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辦理繳存登記、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等業(yè)務的單位,應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個月內辦理補繳,補繳完成后,補繳月份視同連續(xù)繳存。自愿繳存人員可參照執(zhí)行。
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于購房后2年內,憑房地產(chǎn)交易或不動產(chǎn)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xù)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強制執(zhí)行。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經(jīng)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對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比例)進行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范圍和時間
凡在我縣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單位,均屬本次調整范圍。
1.財政全額供給行政、事業(y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基數(shù)調整工作按照財政局相關規(guī)定另行安排。
2.各類自繳單位在完成2021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后,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比例)調整。
二、繳存基數(shù)和月繳存額的上限及下限
1.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部門提供的2020年度相關數(shù)據(jù),確定2021年度全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的上限為16368元,下限為1500元。
2.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928元,下限為150元。
3.自主繳存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8%,根據(jù)統(tǒng)計部門數(shù)據(jù),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為2794元,月繳存額=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乘積四舍五入)×2,計算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448元。
三、繳存比例的調整
各繳存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限定在5%至12%以內,具體為5%、8%、10%和12%。需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應與繳存基數(shù)調整同時進行;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需附相關材料,經(jīng)中心審批后方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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